轉學

服務描述
一、學生一般應在本校完成學業。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、特別需要,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,可以申請轉學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得轉學:
(一)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;
(二)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;
(三)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;
(四)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;
(五)無正當轉學理由的。
二、轉學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執行。
三、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,學校出具證明,報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。
四、學生申請轉學,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,說明理由,經本校與擬轉入學校同意,由擬轉入學校發函通知本校后辦理相關手續??缡∞D學的,報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辦理相關手續。
五、學生確定轉學被接收后,需在校內辦理退學手續。
六、留學生申請轉學,可直接聯系接收學校,對方同意即可在本校辦理退學手續。

服務流程
學生辦理轉學手續,在校內按退學手續辦理即可。具體見學籍異動-退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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